中新網山西新聞6月23日電 (高瑞峰) 近日,山西2022年第2號省總林長令簽發(fā),即《關于確保實現“十四五”森林覆蓋率目標的令》(下稱《總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嚴格按照全省“十四五”最低新增成林面積任務,細化壓實市、縣、鄉(xiāng)、村各級林長責任。
《總林長令》要求,要立足當前、保證增量,規(guī)范確定造林綠化空間,走科學、生態(tài)、節(jié)儉的綠化發(fā)展之路;創(chuàng)新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的造林綠化組織形式,視疫而動,不誤林時,高質量完成年度營造林任務。
同時,要造管并舉、鞏固存量,推行新造林地“先造后封、造后必封”政策,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將未成林管護、灌木林改造、疏林地補植作為增覆蓋的重要途徑,最大限度提升現有林地資源的成林覆蓋水平。
據《總林長令》,以林長制為主的林草綜合工作將作為各級黨委政府督查檢查考核重要內容,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對于推行林長制工作成效明顯的給予獎勵。(完)